“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政府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模式的一项创新。据国家科技部调研组的报告,福建省南平市推行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就是将大批机关和事业单位有特长的科技人员直接派到农村一线工作,在科技与农民之间建立起一个直接联系的机制与平台,使其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求为农民提供服务。
1999年2月,南平市首批225名科技特派员进驻215个行政村。这些科技特派员主要来自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涉农部门干部、农业科研院所和乡镇农技站的科技人员,一般任职时间为1-3年。在3年多的时间内,已先后分四批选派2238名科技人员,进驻1364个村,覆盖了闽北85%以上的行政村,形成了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的新浪潮。
1.南平市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主要措施
(1)实行双向选择,寻找科农的结合点
根据技术专长对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分类并确定选派方向,同时根据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各地农民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选择下派人选。把政府选派与基层需要结合起来,可以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通过建立“科技特派员之窗”信息网站,让科技人员与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直接见面和磋商,双方自愿达成契约服务关系。
(2)重心下移,营造网络,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大批科技人员持续从市、县、乡三级涉农部门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来到农村,融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利于科技力量和工作重心的整体下移。同时,通过科技特派员的沟通和中介作用,与一批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关系,营造农村技术创新平台和网络,将大量先进实用技术创新项目导入农村,农业科技推广速度更快、成本更低。
(3)创建利益共同体,科技进大户,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
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回报机制,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解决科技成果与农民结合的问题。
同时坚持服务牵引和典型示范,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大户,带动农民致富。与过去科技扶贫时与贫困户的结合不同,科技特派员选择的是与农村的大户的结合,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和示范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4)发展主导产业,实现产供销一体化
科技人员按专业进行整合,对接主导产业,发挥在农村科技产业化服务中的应有功能。先后组建了畜牧、果树、水产、茶叶等17个行业服务系统。科技特派员在做好责任村科技服务的同时,根据自己的能力大小实行跨村、跨乡、跨县挂钩服务,使科技特派员成为一支既分散各地、又具有整体优势的科技示范推广队伍,放大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和效能。同时,把科技特派员与其他形式的下派干部结成一个有机的工作群体,再辅以产品加工增值、市场流通和金融服务,促进产业化的发展。
(5)建立保障机制,解除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
各级组织部门和农委、科技局牵头的“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下派科技人员在编制、职务、工资、职称、年度考核、机构改革、提拔使用等方面都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各级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经费支持。
2.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
这种模式对以往的政府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做法做了一些改进。它不同于“科技下乡”和“科技进村”活动,把短期行为转为较长期的行为;不同于下派科技副职,把对基层的行政领导转为直接的参与农村生产实践;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把生产咨询行为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经济行为;不同于“定点扶贫”,把农村的脱困解难转为示范带动;不同于机关的“分流下派”,把干部的被动锻炼转为主动发展,使科技干部的人生价值得到比较直接、具体的体现;也不同于简单的技术服务,把个别项目的个别行为转为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注重农产品品质、品牌、专利和标准,兴办农村龙头企业,实现产供销的集成运作和系统运转。
(1)科技特派员任前的身份并不一定是专业的农业推广人员,他们可能开始时对所要服务的社区和需要的技术信息都并不很了解。但相对较长的工作期限,使他们能对社区的服务需要和自己的知识结构有清楚的了解。通过主动学习,并利用自己原有的知识结构和社会关系,对所服务的农村社区就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2)农业推广服务是综合性的,越来越需要推广队伍具有综合服务的能力。科技特派员在专门的农业技术上可能逊于专门的农技人员,但在产业、项目和市场信息服务能力,在沟通与连接农村生产与市场需求方面的服务能力可能要优于传统的农技人员。
(3)对农业推广人员建立合理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其个人职业生涯联系起来,有助于调动农业推广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