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加深对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与发展中,农业推广服务专业技术队伍人员管理的准入制度和考核培训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了解实践中具体做法与问题。
农资经营人员在农技推广工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为农民群众提供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同时,积极开展配套的便民技术服务,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农民群众称作乡村“土专家”、农民的“贴心人”,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TWO后,对农业职业实行职业准入制度,规范农资经营人员的行为是势在必行。安徽省舒城县农委针对本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农资经营人员从业资格的认证和管理工作,在农资市场进行规范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舒城县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巢湖之滨、大别山南麓,距省会合肥市45公里,自然形成由西南至东北的山、丘岗、圩畈兼有的地形。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湿润。县域面积21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万亩,水田56万亩,山场面积153万亩,水域27万亩。农业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全县形成了圩畈区的优质粮油、白鹅、虾蟹,城镇郊区的蔬菜、苗木花卉,丘岗区的经济林果、肉鸡、生猪,山区的名优茶、中药材等特色经济区域。现有优质粮油基地40万亩、名优茶基地6万亩、蔬菜基地10万亩、竹业基地3.5万亩、栗园30万亩、油茶基地10万亩、蚕桑基地1万亩、中药材基地7万亩,以及年产40万头生猪、500万只白鹅、1600万只家禽和年产1.5万吨水产品的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全县粮经结构比例为5.6:4.4,种养结构比例为5.5:4.5,一、二、三产业产值比例为37:35:28。全县辖21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490个行政村,总人口98万,其中农业人口86万,农村劳动力48万。
2002年以前,该县有农资经营户达800多家,除农技站、供销社、科普服务部经营种子、农药、化肥等产品外,小百货商店、小摊贩、村组代销店等也代销农资产品。在农资经营人员中,只有部分人员懂技术,大多不懂或懂得很少,有的没有文化或只有小学文化,不能向农民群众介绍种子、农药、化肥等使用常识和配套的农业生产技术,不适应农资经营的基本要求。鉴此,该县农委从2003年开始,与县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同时,注重以人为本,抓好农资经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人员的职业技能认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作用。其具体做法是:
1.开展职业技能认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60号,农业部农人发[2000]4号,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劳社函[2001]119号,劳动部劳部发[1997]258号和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劳部发[1995]459号以及安徽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皖政[2001]10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该县的实际情况,2003年9月,该县农业部门会同劳动、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资经营人员职业技能认证培训,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培训与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农技推广员《职业资格证书》。对文化程度偏低(初中以下)、无固定经营场所等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经培训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共517人,全部实行持证上岗。提高了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扭转了过去经营摊点多乱杂、经营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
2.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2003年以来,县农委、工商局于每年春季联合举办一次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聘请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及六安市等有关部门的专家授课。帮助他们学习农业法律法规、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更新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每年培训达400多人次,多数经营户在培训中学到了农作物栽培、病虫草害防治、配方施肥等技术。
3.建立守法诚信经营信誉档案
县农委、工商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农资守法经营先进企业(户)”评选活动,在年度培训大会上,对守法诚信经营的先进单位和经营户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奖牌。如2007年2月对2006年度“十佳农资守法经营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各种途径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氛围,构建守法诚信经营信誉信念。
4.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首先是规范经营门点,严格要求证照摆在明显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店面整洁,农资产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二是建立经营档案,每个经营户都要建立健全种子、农药、化肥经营档案,对县级源头单位实行农资产品经营备案制度,填报《舒城县农资产品备案登记表》,掌握产品进出库的品种和数量;三是规范经营产品,引导广大经营户坚持守法诚信经营,经营产品合法、质量合格、标签标识规范的农资产品。所经营的种子要通过国家或本省品种委员会审定(认定),且标明适宜种植区域,经营的农药、化肥要经过国家登记备案。
5.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县农业、工商等执法部门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加大市场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农民买到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产增收。
通过开展农资经营人员的从业职业认证和管理工作,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技术素质,规范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职业行为,对全县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农民也非常放心的使用农资产品。自从开展农资经营人员的从业职业认证和管理工作以来,有关假劣农资案件明显减少,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从2003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已有40多家经营户被授予“农资守法经营先进企业(户)”,在2006年稻飞虱大发生时,万佛湖镇农资经营户孙良圣,运用所学的技术,到田间地头手把手地帮助20多户购药农民防治稻飞虱300多亩,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防治田块基本没有造成减产损失。2006年该县粮食总产达33万吨,油料总产3万吨,农业总产值2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57元。
但是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如有的经营户认为,在对农资经营人员的管理工作中过于笼统,应该根据不同从业人员性质,进行分门别类地开展培训工作,并要分类指导。因此该县农委正组织有关人员着手研究解决此问题。
(1)农资经营人员由专门推广机构、供销部门、群众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体户等多种成分组成,他们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的一部分,按照农业推广服务人员的管理要求,应该具备完成和胜任推广工作所必需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除了掌握其经营技能外,还应该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进行职业道德、基础专业知识、实用技术教育和推广理论教育,要求他们掌握新技术、新信息,不提高服务质量。
(2)物化类科技成果将科学知识赋于有直接应用价值的有形载体中,具有商品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的选择性等特点。这类科技成果的推广,除了体现经营者的效益外,还需突出推广使用范围的针对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