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
| 农业科技成果的含义与类型 |
农业科技成果是指农业科技人员通过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创造出来并且得到有关部门或社会认可的有用的知识产品的总称。
一般情况下,农业科技成果只有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鉴定或具备视同鉴定条件的研究和推广成果,得到主管部门认可和准予登记的项目,才能被认可为科技成果。
但随着科技成果管理的改革,农业科技成果的认可和评价的形式将会越来越多样化,例如通过农业生产经营实践的检验、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 农业科技成果的分类 |
农业科技成果分类的方法很多,按专业领域可分成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成果;按成果的产生来源可分为科研成果和推广成果;按成果的性质可分为基础理论性成果、应用性成果和开发性成果;按成果的表现形态可分为物化有形的硬科技成果和方法类、服务类软科技成果;按成果的研究进程可分为阶段性成果和终结性成果;按成果内涵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项成果和综合性成果等。
目前农业科技成果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按成果的性质和表现形态分类。
1.按成果的性质分类
农业科技成果跟其他领域的科技成果一样,可按其研究性质分为基础性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和开发性研究成果。
农业基础性研究成果
指在农业科学领域,应用观测、实验等手段捕捉信息、数据,经过科学的分析、归纳、抽象、概括,最后形成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特征、运动机理、运动规律的理论知识体系。
农业基础性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其学术水平的高低、先进性程度等一般通过在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引起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来获得认可。
基础性科技成果是应用性成果和开发性成果的源泉,为应用技术研究提供依据、途径与方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农业应用性研究成果
一般泛指以基础性研究成果的原理和知识为依据,科技人员在将基础性研究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应用技术和物质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具有应用价值且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新工艺等。
它既蕴涵有认识自然的成分,又具有改造自然的潜在功能,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应用性研究成果一般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应用于生产的实用技术或物化类技术产品,因而具有典型的商品特征,不但易于推广应用,而且具有进一步转化的价值和空间。
农业开发性研究成果
开发性研究主要是研究解决应用性研究成果在不同地区、不同气候和生产条件下推广应用中所遇到的技术难题,结合具体情况,对应用成果的某些技术指标或性状,通过调试、试验,最后加以改进和提高,或根据多项应用成果核心创新成分、组装配套成综合技术,实现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协调统一,使潜在的生产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
2.按成果的表现形态分类
根据成果的表现形态,可将农业科技成果分为物化类有形成果和非物化类无形成果。
物化类科技成果
一般泛指借助或直接采用相关学科的技术工艺或途径,把基础性成果的科学知识赋予在一些有直接应用价值的载体中,形成新的物质形态的有形成果。
例如,农业动植物新品种、新的疫苗,新材料、新型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新的农业器械和设备等等,是技术市场上能够转让、出售的商品,买卖双方在交易中都能获得利益。
非物化类科技成果
一般泛指人们认识与改造自然,特别是协调生物与自然关系的途径、方法与技巧,通常是以图纸、音像、配方、技术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方法技术类无形科技成果。
例如,各种农作物的栽培技术,农副产品保鲜、加工和利用、畜禽和鱼类的高效饲养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水土保持治理技术、可持续性耕作制度,以及生态区划、宏观规划等,均属无形科技成果。
这类成果没有物化载体,但是可通过各种载体,以多种方式加以传播和利用,并进入技术市场,是各种技术承包或技术服务的主要产品。